第三十一章革命者前期都是抢劫犯
海边的飓风往往只是一夜间就结束了,戈壁上的狂风往往会维持好几天。
即便是大风过去了,依旧会有不小的风持续下去,直到把所有的力气耗尽才会停下来。
这里其实就是风之源。
马希姆是一个非常懂沙漠的人,当他看到山洞里的火焰开始胡摇乱晃起来,就赶紧告诉铁心源,大风已经停息了,如果想跑路,现在就是好时候。
这里距离哈密实在是太近了,虽说大风携带的沙尘会把那条壕沟完全填平,如果契丹人真的想要追索的话,还是能够找到痕迹的。
铁心源咬着牙同意了马希姆的建议,在他的带领下,五十多头骆驼打头,所有人又一次钻进了风沙里。
马希姆说的是对的,刚刚走出洞口之后,铁心源就觉得风真的小了很多,至少,他已经没有了那种我欲乘风归去的感觉了。
他第一次发现,脚丫子能够坚实的踏在大地上,也是一种幸福。
领头的骆驼,欢快的鸣叫一声,步子迈的很大,它也知道狂风沙已经过去了。
沿着蜿蜒的山路走了两个时辰之后,铁心源看着两边熟悉的山形地貌,第一次露出了笑脸。
用短剑砍下一根灌木枝子,放在鼻端深深地嗅了一下,那种熟悉的带着清香的草木气息,顿时充满胸臆。
就是这股熟悉的味道。
清香谷就应该在这里,这里满是木香花,是一个神奇的所在,当初,铁心源在哈密的时候,最喜欢借住在这里,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清香四溢的宝地,同时也是天山里面,最幽深,最美丽的一条山谷。
他至今还记的那些头戴羔羊皮帽,身穿彩衣的塔吉克女子曼妙的舞姿,和多情的双眸。
塔吉克人重礼节,热情好客。对来访的宾客或要求投宿的过路人,不论相识与否,都热情欢迎,竭诚款待。
通常是要选一只肥美的羊羔呈送到客人面前,若客人满意,才牵出去宰杀、烹煮。用餐时,主人先敬客人一碗羊肉汤,再端上大盘的“手扒羊肉”。
客人若先从盘中取一块献给忙碌的女主人,主人将更加高兴。
接着,主人要先将羊头献给席间最尊贵的客人,待客人割下一块肉时,再把夹着羊尾油的羊肝分别献给各位客人,以示敬重。之后,大家开始蘸盐水吃肉。
为增添席间的欢乐气氛,青年人要竞相比赛折羊骨,即用双手握住油滑的羊腿骨轮流用力折。这是技巧和力气的较量,折断者受到大家热烈地称赞。
铁心源吃过很多只他们奉送的羊肉,却从来没有折断过羊骨头。
那时候的塔吉克人可能被后世的拜金风潮影响了,虽然说羊肉不要钱,可是每一次住在山谷里,铁心源的花费都很大,如果把花费仔细的计算一下,可以买很多只羊。
当然,如果那些红脸蛋,大眼睛的少女钻进你的被窝,千万不要认为是你的英俊让少女喜欢上了你。
真正的原因是那个少女长成大人了,需要给自己聚敛羊群谋生。
如果你不在乎第二天给这个小姑娘一个包含十只羊羔的小羊群当礼物的话,自然可以尽享温柔。
否则,第二天她强壮的父兄会让你明白什么才是彪悍的山里人。
如今有机会见到塔吉克人的先祖,想必那群人一定会欢迎驼队的到来的。
翻过一座小山包,清香谷就在眼前了,此时,大风已经停歇下来了。
久违的太阳黄黄的挂在天上,天空中的灰尘如同细雨一般簌簌的飘落。
站在队伍最前面的铁心源已经准备好了两匹棉布当作礼物送给这里的头人,好换取自己在这里搭帐篷借宿的目的。
马希姆心头惴惴的对铁心源道:“塔利班,你真的认为这里的人会接受我们的礼物,然后允许我们住下来?”
铁心源笑道:“只要我们不越过这道山包,献上礼物,他们一定会同意的。”
马希姆钦佩的看着铁心源,能把队伍带着在天山里面找到适合人聚居的地方,这非常的神奇,更不要说自己马上就要见到一个和善的族群了,至少,他在沙漠里混了这么多年,没见到一个土着族群是友善的。
铁一碰碰铁心源,他发现有点不对劲。
孟元直从布囊里抽出自己的折叠长枪,三两下就连接在一起,鄙夷的对铁心源道:“准备作战吧,人家已经把我们给包围了。”
铁心源瞅瞅两边隐隐绰绰的人头,吞咽了一口口水道:“是不是他们没有看见我们要送给他们的礼物?
我以前见过这群人,很和善……好吧,准备战斗!”
一枝粗糙的狼牙箭打断了铁心源的憧憬。
孟元直单手握住这枝飞来的狼牙箭,他很满意这群人的眼光,至少知道他才是这支队伍中最厉害的一个,需要第一时间除掉。
铁心源没看到带着翻边皮帽,穿着长靴的塔吉克人,只看到一群穿着光板皮袄黑乎乎的野人挥舞着奇形怪状的石头制作的兵器从山上冲下来。
没看到自己预料之中的友善,只看到那群人因为发现肥猪拱门而变得极度兴奋的面庞。
铁心源的面皮抽搐两下,直到现在才明白,这群一千年前的人,似乎还处在石器时代。
马希姆看到铁心源的臭脸,咕叽一声笑了出来,像塔利班这样长在象牙塔里的贵人,是不可能知晓沙漠里的族群是个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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