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所的研究员们的福利住房的事情,早在程煜和薛长运收购研究所完成了第一步之后,就已经被提了出来。
较为长远的构想,是研究所全部完成收购之后,将会由研究所出资,为研究员们建造福利住房。
分配福利住房,需要研究员在研究所工作达到三年以上,并且在其所从事的研发项目里获得足够多的福利评分。
评分系统是由薛长运和程煜共同提出,但由吴竞和财务部门共同完成,说穿了就是一套绩效系统。
项目负责人会为手下每一名研究员在具体项目中的表现以及贡献做出评估,同时项目中所有参与的研究员,都需要参与互评。按照各自级别的不同评分占比,最终统计出一个整体的评分。
这就从一定的程度上杜绝了由某个人来一言断定某研究员贡献多寡的弊端。
当然,具体实施上肯定还会有其余弊端,这个需要逐步完善。
但无论如何,评分系统建立起来之后,每个人在各自所参与的项目中就都有了具体的评分,评分累加,再达到三年以上的工作年限,就可以申请单位福利住房。
而福利住房的大小,户型等等,也都是根据评分多寡,也就是贡献多寡来分配和申请的。
这套评分系统当然还涉及到学历,资历等等入职时所评估出来的一次性评分,就比如说李大力或者吴竞这样进来就是项目负责人的成员,光是入职评分这一块,就已经足够他们申请面积不算太大的住房了。
但现在福利住房还只是构想,毕竟研究所的收购都没有完全完成。
即便完成之后,也还需要程煜和薛长运进行投资,去申请地块建造福利用房。
目前是没有的。
研究所以前倒是有一部分福利住房可以分配给从前的员工,就比方说李大力,他也曾经是住在研究所的福利住房里的。
但那部分福利房,都是军方提供的,在市内离研究所不算太远的一个军区大院当中。
之后政府介入研究所的管理,军方倒是没立刻收回住房,只是也不再继续提供新的福利房了。
这一点,也导致了研究所很多研究员无法继续工作下去,毕竟,连福利房都没有,收入又不高,你怎么能指望这些研究员踏踏实实的为你干活?
再等到汪家收购了研究所部分股份之后,军方虽然没有直接收回所有研究员的福利住房,但只要是离职的,他们之前所使用的福利住房,就不再由研究所进行再度分配,而是交还给军方。
这样一来二去,其实研究所的研究员所占用的房子已经没几套了。
程煜和薛长运收购了汪家手里的股份之后,又完成了第一轮对研究所的股份收购,军方当时明确表示,将会限期收回所有提供给研究所的福利住房。
好在有各方面帮着打交道,军方这才同意,等到程煜和薛长运,彻底完成了对研究所的收购后一年,就将无条件收回那些福利房。
但在多方协调之下,政府方面也同意,等到收购全部完成时,他们会在市郊给研究所重新规划一块地,届时研究所也需要一起搬过去。而那块地的土地性质,一部分是作为工业研发用地,一部分是作为住宅用地。
所交换的,当然是现在研究所占用的这块地。
市郊的土地面积更大,土地功能也更多样化,而这里的,同等面积的价格更高一些。
好处就是程煜和薛长运不需要在为买地花钱了,否则,研究所想要长远的发展,员工住房问题始终都是要解决的,要是靠买房的话,那开销会比建房高的太多。
但这都是要等到收购全部完成之后才能付诸实现,好在评分系统是从程煜、薛长运收购第一步完成之后开始计算的。
这一点当时有一小部分研究员还有些不满,陈江当即就说了,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辞职,一切的辞职待遇,都会按照从前的待遇进行发放。
强行的按下了那些不满的声音。
事实上,这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没有程煜和薛长运的介入,其实根本就不存在这些福利。哪怕是军方,当时也已经不再提供任何福利住房,那些没有福利房的研究员,根本就没有机会再获得分房了。
程煜现在入主研究所,为他们提供了福利住房的待遇,当然是需要一刀切从当时开始。
否则,有些研究员,凭借自己的学历、资历以及工作年限获得的评分,就已经够得上分房的杠杠,那怎么办?凭什么你直接就有房?新招聘来的研究员也会有意见的。
所以,理论上,现在研究所的任何人,都不具备分房资格。
不过李大力的情况比较特殊,不能按照其他研究员的标准去施行。
其他研究员,要么是在本地本身就有住房。不管是跟父母住在一起,还是自购的住房,总归是有的。
而年轻一些,也是从外地来到吴东的,或许没有住房,但胜在年轻,只要他们能在研究所好好干,三年之后,多多少少也都能享受到福利分房的待遇。
当然,有可能只是一间酒店式公寓大小的住房,并且只有使用权,但总归是可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的。
年轻人,本就极少有刚走向社会不久就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的,所以,这些人该租房自己租房,程煜给的薪资待遇本就很好了,没什么可鸣不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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